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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3.单身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出具证明
办理地点
盘锦未婚证明可以在合肥市民政局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未婚证明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3.单身彩色免冠照片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出具证明
盘锦未婚证明可以在合肥市民政局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