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损坏或者遗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待公安机关重新发证后才能继续使用。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办理材料
(1)申办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人像信息;
(2)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的需携带损坏的《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审核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制作证件
5、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20元(仅提供参考)。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